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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特别版 » 设计师俱乐部 » 栉风沐雨 锐意进取——记进念设计•佳园装潢董事长黄振
同家室内装饰 - 2008-2-29 12:35:00

                                                     


黄振出生在上海的一个华侨世家。1994年还是高校的一名普通干部的他,在党的政策指引下下海经商。1996年借款40万元创办了自己的企业。在企业创办初期经受了种种压力和艰辛,在基层足足干了两年多,打下了成功基础:1994年成立“佳园装潢”;1997年成立上海市首家专业“进念室内设计事务所”;1998年成立专业配套加工厂;在上海装饰行业率先实现了工厂化装修。2004年黄振旗下企业年完成总产值达9000万元,2005年预计完成1.2亿总产值。他不忘回报社会,热心参与社会慈善捐款活动。

黄振现任:上海市人大代表、中国致公党上海市常委、中国侨联青年委员会委员、上海归国华侨联合会常委、上海市青年联合会委员、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副会长。

     

因为这个版面我还没有弄熟,所以暂时先弄两张照片给大家瞄瞄~~~~~汗

春天的阳光 - 2008-2-29 17:50:00
支持《室内装饰》杂志!
多上些设计师介绍吧
真爱宝贝 - 2008-3-3 10:01:00
上两张PP实在是太少了点
春天的阳光 - 2008-3-4 8:04:00
打算奔到杂志社去看看,准备我们要资料来发了。
很多同学想要设计嘛,但没有很好的途径了解设计师。
真爱宝贝 - 2008-3-4 11:01:00
这么年轻就是董事长 崇拜 崇拜
超级版主 - 2008-3-4 12:06:00


引用:
原帖由 真爱宝贝 于 2008-3-4 11:01:00 发表
这么年轻就是董事长 崇拜 崇拜



现在多的是年轻的有钱人啊
hao123aaa - 2008-3-4 14:00:00
~~~~~~~,,,

现在的创业的人都是很年轻的啊
装修血泪 - 2008-5-11 9:50:00
发生在上海的震惊装修行业“中国装修第一案”现在有了新的进展:曾经广为法律界和装修界人士所诟病的仲裁《裁决书》,即上海仲裁委员会(2007)沪仲案字第0195号裁决现在已经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推翻。

在法律专家解读仲裁《裁决书》(“中国装修第一案”跟踪报道之一)中已经详细分析了这份仲裁书的荒唐与无理。2007111上午9,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中国装修第一案”,庭审中业主方提供了录音和书面证明证实进念公司在仲裁庭上提供的《水电煤隐蔽工程验收单》系伪造,而进念公司的员工杨某在仲裁庭上也做了伪证。

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于200854下达(2007)沪二中执字第870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认定上海仲裁委员会的(2007)沪仲案字第0195号仲裁裁决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不予执行!至此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佳园装潢)装修质量奇差,涉嫌贿赂仲裁员,伪造证据并诬告客户的龌龊原形已经被庄严的法律揭穿!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目前业主方正在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将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佳园装潢)违反合同约定、装修质量奇差并伪造证据诬告客户的违法行为诉诸法律,并将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陆全惠枉法裁决的事实要求有关方面进行严肃处理。

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裁定不予执行这一荒唐的仲裁《裁决书》,是法律公正的完美体现,是法律的胜利,也是广大业主的胜利!
装修血泪 - 2008-5-11 9:51:00
“中国装修第一案”在上海二中院的庭审侧记

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又称进念设计佳园装潢,这里简称进念公司)与业主傅某的装修质量纠纷与名誉侵权案在网上被定名为“中国装修第一案”,吸引了众多媒体和公众的眼球。

2007年11月1日上午9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中国装修第一案”。上海仲裁委员会对此案的《裁决书》作出以后,受到广大民众尤其是法律界人士的广泛批评。鉴于进念公司要求二中院强制执行此《裁决书》,而业主方要求不予执行,二中院决定开庭审理决定是否撤销此《裁决书》。

审判庭由三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组成,进念公司和业主方均有两名代理人出庭。中央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参与了旁听。虽然是公开开庭,但不知什么原因有众多的旁听者未被允许入内,只能等在法院门口直至庭审结束,所以法庭的旁听席上只坐了不到一半的人。有人透露,自称为进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市人大代表黄振也悄然出现在旁听席上。

业主方指出上海仲正装饰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明确了进念公司的装修质量有55处不合格,系不合格工程,且仲裁《裁决书》上所说“对装修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应在整体装修工程竣工后才能测定,而不是在装修进行中做出结论”完全违背了装修的起码常识,对于家庭装潢工程而言,水电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因为接下来的工程将会覆盖在隐蔽工程上,如果不进行验收,在整体工程完工后将无法进行检查。因此,对于隐蔽工程的质量,是必须在该部分工程完成之后、其余工程开始之前进行的。而且,隐蔽工程是整体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不合格,也就意味着整体工程也不合格。对此,进念公司的代理人指出第三方的检测只能是在双方的共同委托下,单方委托的检测结果进念公司不予接受,而且水电隐蔽工程只能在整体装修结束后才能检测,整体装修工程没有结束后就单独进行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是不合理的,而且水电工程检测不合格也不能说明整体装修工程的不合格。

在双方究竟是谁违约的问题上,业主方提供了录音和书面证明证实进念公司在仲裁庭上提供的《水电煤隐蔽工程验收单》系伪造,而进念公司的员工杨某在仲裁庭上也做了伪证。进念公司的代理人对此未加辩解。

庭审结束前,进念公司的代理人强调仲裁《裁决书》采用的事实清楚,使用法律准确,应予执行。业主方则认为仲裁《裁决书》采用的事实有误,使用法律不当,应予撤销,且号称为“上海市服务诚信先进单位”的进念公司竟然公然在庄严的法庭和仲裁庭上多次提供伪证(日前在浦东新区法院的庭审中进念公司也有多处证据被证明是伪证),法庭应对进念公司的犯罪行为进行严惩。

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庭审后未能进入法院旁听的众多曾找进念公司装修过的业主在法院门口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在中央电视台的镜头前哭诉了找进念公司装修后的遭遇。被疑为黄振的人在法院门口出现后,遭到了众多装修业主的围攻。

在旁听了该庭审后,有法律专家指出:仲裁《裁决书》的漏洞的确很多,业主方的证据也很充分,且进念公司明显涉嫌伪造证据,但因进念公司的老板黄振毕竟是市人大代表,社会影响力巨大,要一个中级法院做出一个对市人大代表不利的判决裁定仲裁《裁决书》无效并不很现实。此次黄振作为市人大代表出现在旁听席上就是要对法院直接施加压力,把对进念公司不利判决的可能消除在萌芽中。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㈠ 没有仲裁协议的;
㈡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㈢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㈣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㈤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㈥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义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转自装修血泪论坛( http://www.zhuangxiuxuelei.com/ )
装修血泪 - 2008-5-11 9:51:00
记者在向公众如实报道了涉及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简称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中国装修第一案”后,网络上产生了巨大反响。报社领导也要求记者对此案进行追踪报道。带着公众的希望和领导的嘱托,记者再次来到上海,并从涉案的业主付先生处获得了相关的仲裁《裁决书》,即上海仲裁委员会(2007)沪仲案字第0195号裁决。正因为这个裁决的做出,才出现了以后进念设计佳园装潢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状告付先生并要求30万元的天价赔偿的“中国装修第一案”。

这个仲裁裁决书到底公正合法与否,关系到上海仲裁委员会的公正性,也关系到这个“中国装修第一案”的下一步发展。带着对《裁决书》的疑问,记者专门拜访了一位在上海有相当影响力的法律专家。这位法律专家详细看过《裁决书》后表示只愿意在不透露姓名的前提下从法律的角度简单评价一下这份《裁决书》,并不愿意介入这个“中国装修第一案”的法律纷争。

这位法律专家认为,仅仅就字面上来看,这份仲裁《裁决书》准备得确实比较粗糙,很多地方的叙述推论不够严谨,有的地方甚至有明显的错误。这位法律专家指出了下列主要几点:

1.    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履行合同的具体时间,是该案件涉及的家庭装潢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也应该是判断合同双方是否违约的最重要的依据,但这份仲裁《裁决书》却回避了这个主要问题,未全面考察本案事实,对很有争议的主要证据未作任何解释即认定是业主单方违约,有欠公正。尤其是《裁决书》中所说的“对装修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应在整体装修工程竣工后才能测定,而不是在装修进行中做出结论”明显不合理的,这一点也是该《裁决书》的致命伤。因为该装修工程到争议发生时所完成的只是水电隐蔽工程部分。对于家庭装潢工程而言,水电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尽快进行验收,因为接下来的工程将会覆盖在隐蔽工程上,如果不及时验收,在整体工程完工后将无法进行检查和验收。仲裁庭对于申请人提交的对隐蔽工程的《检测报告》未予采信,还驳回了申请人要求对该工程进行质量鉴定的请求不合理。另外对于工程逾期时间的认定,仲裁《裁决书》做得也不恰当,有前后矛盾之嫌。

2. 《裁决书》中认为“在装修过程中申请人(上海进念设计佳园装潢)在施工质量、工程进展等方面也存在不足,依约操作也有欠缺”的说法不明确,什么是不足?什么是欠缺?到底有哪些不足?哪些欠缺?如何让赔偿?《裁决书》中应予说明,但《裁决书》中未给出任何说明。

3.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的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案合同双方在第五条第一款中明确约定,工程款第二笔的付款时间是: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而上述隐蔽工程根本没有通过验收,业主有权拒绝付款。《裁决书》认定的业主拒绝付款违约有欠公正。

4.    相关的证人证言在庭审时争议很大,但与案件的裁决应该有很大关系,但采纳以及没有采纳那些证人证言,《裁决书》中没有给出明确说明,但从裁决的结果上来看,应是完全采信了装修公司的证人证言,没有采信业主方面的证人证言,也未给出明确解释和说明,处理得有欠妥当。

当记者问到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份问题较多的《裁决书》,是不是仲裁员的水平不够时,这位法律专家说他知道这位陆姓仲裁员,陆某原来是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的副院长,现为退休法官,70多岁了,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应该不会犯象这份《裁决书》中的低级错误。记者又问,因为仲裁庭只有一个仲裁员组成,会不会出现仲裁员受贿这样的问题时,这位法律专家微笑着说自己只是从法律的角度粗略地解释一下这份《裁决书》,并不愿意猜测任何法律之外的可能,如果业主愿意,可以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这份仲裁裁决。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㈠ 没有仲裁协议的;
㈡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㈢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㈣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㈤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㈥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义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转自装修血泪论坛( http://www.zhuangxiuxuelei.com/ )
装修血泪 - 2008-5-11 9:52:00
下面是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进念设计佳园装潢)在装修行业的一系列创举:

1.    第一家成立设计事务所;
2.    第一个引进第三方监理;
3.    第一个提出要节约化装潢;
4.    在上海出台新版合同时家园装潢首当其冲,在由消保委监审下与消费者签定了001号新版装修合同;
5.    上海第一家举办“进念设计”杯第二届上海大学生家居设计大赛;
6.    在给客户装修住房中一个水电隐蔽工程就有55项不合格,创世界记录;
7.    制造了“中国装修第一案”;
8.    连续4次状告自己的一个客户,创世界记录;
9.    状告装修血泪论坛( http://www.zhuangxiuxuelei.com )的坛主,索赔30万元,创上海记录;
10.    第一次在仲裁庭制造伪证状告自己的客户被对方揭穿;
11.    第一次在法院制造伪证状告自己的客户被对方揭穿;
12.    在法庭和仲裁庭连续两次制造的5个伪证被对方揭穿,破世界记录;
13.    作为一个市人大代表的公司连续制造伪证连续被揭穿,破全国记录;
14.    作为一个市人大代表的公司聚众围攻报社,破世界记录!!!

转自装修血泪论坛( http://www.zhuangxiuxuelei.com/ )
装修血泪 - 2008-5-11 9:53:00
一个市人大代表的装修公司在装修质量有55项不合格被报纸曝光后,竟然聚众前去报社上演全武行,逼着报社进行不实报道,这个昨天发生在上海的新闻事件令报社和广大民众震惊不已!

[记者:吴索举] 在“中国装修第一案”被全国的媒体爆炒之际,上海的《新闻午报》(又简称《新报》)与DV看房网组成联合新闻调查组对“中国装修第一案”的业主和装修的住房进行了实地采访,并在2007年11月19日在《新闻午报》和DV看房网上以《装修一套住宅竟存55处缺陷—某著名装潢公司装修藏“猫腻”遭用户质疑》为题同时曝光了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进念公司)的55项不合格工程,并在DV看房网上登载了不合格工程的视频细节( http://www.dvkanfang.com/ls/index.htm )。

新闻播发后的当天下午2时左右,上海市人大代表、进念公司董事长黄振一声令下,进念公司的20多人在进念公司副总经理陈军的带领下勇猛地冲入《新闻午报》社,并迅速包围了总编办公室,多次以上海市人大代表的名义对总编以及《新闻午报》进行百般的指责和辱骂,并扬言要修理总编等《新闻午报》的诸位员工,同时,进念公司的不少人在总编的办公室外进行静坐示威。总编无奈,让自己的员工两次拨打110报警,但警察到达现场后发现是市人大代表的公司在闹事,也只能表示无能为力。

进念公司的这种文攻武卫的半暴力行为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2点,已经被折磨得筋疲力尽的总编迫于市人大代表的权势和拳头与棍棒的威力,只好屈辱地答应立即该刊发一则假新闻为进念公司消除影响,新闻的内容完全由进念公司拟定,这支隶属于市人大代表的私人部队才心满意足同时又大获全胜地凯旋而归。

转自装修血泪论坛( http://www.zhuangxiuxuelei.com/ )
装修血泪 - 2008-5-11 9:53:00
“中国装修第一案”中参与伪造证据的人员可能被判刑!!!

众所周知,2007年10月16日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简称进念设计佳园装潢)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中国装修第一案”时,所提供的至少三个证据被业主的律师当场证明涉嫌伪造。其实,业主当时掌握的证据证明进念设计佳园装潢提供涉嫌伪证的地方远不止这三处,只是限于庭审的时间没有全盘托出而已。现在我们列出相当一部分进念设计佳园装潢在提交给浦东新区法院的涉嫌伪造的证据(这还绝对不是全部,需要的时候我们会公布更多的涉嫌伪证的证据)。

涉嫌伪证一
具体内容:朱晓峰与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装修装饰施工合同与朱晓峰的毁约书
a.    朱晓峰的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的权利人写明是朱翌国的,而朱翌国是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高级设计师啊,有名片和进念设计佳园装潢自己出版的《佳园会》为证。进念设计佳园装潢与自己的员工签订装修合同,自己的员工又来写《毁约书》,这不是伪证是什么?
b.    装修合同上写明总装修价款为154108元,但毁约书(告知函)上却变成了215415.00元!造假也要看看清楚啊!
c.    朱翌国的这个房地产登记册上写明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只有120.84,但装修合同上却注明套内面积有120,明显是伪造(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真了不起,人家设计的装修套内面积可以等于建筑面积)!
d.    房产证上写明是2007年7月18日才受理的,也就是说2007年7月18日这套房子才归朱翌国和朱晓峰所有,而朱晓峰竟然在2007年6月17日就和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签订了装修合同!伪造得也太明显了吧?

涉嫌伪证二
具体内容:丁锦伟与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装修装饰施工合同、丁锦伟的毁约书和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王兴华的律师调查笔录
a.    丁锦伟的房地产登记册上写明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只有142.44,但装修合同上却注明套内面积有144,竟然大于建筑面积(我们去看过房子,里面可没有加建啊)!
b.    装修合同第9页第三行竟然没有填写乙方终止合同责任方的赔偿比例(伪造得太粗糙)。

涉嫌伪证三
具体内容:成勤骏与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装修装饰施工合同、成勤骏的毁约书和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王兴华的律师调查笔录
a.    成勤骏的房地产登记册上写明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只有93.61,但装修合同上却注明套内面积有94,竟然大于建筑面积(我们去看过房子,里面可没有加建啊)!
b.    房产证上写明是2007年9月16日才受理的,也就是说2007年9月16日这套房子才归成勤骏所有,而成勤骏竟然在2007年8月4日就和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签订了装修合同!伪造得也太明显了吧?
c.    经查证该套房子只有1个卫生间,但装修合同上竟然写明有2个卫生间;
d.    装修合同第3页上的发包人写成了“陈勤俊”,业主三个字的名字错了2个,业主竟然都发现不了,这个伪造太拙劣了吧(哈哈,这个业主真是宽宏大量啊)?

涉嫌伪证四
具体内容:陈静与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装修装饰施工合同与陈静的毁约书
a.    陈静的房地产登记册上写明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只有102.19,但装修合同上却注明套内面积有110,竟然大于建筑面积(我们去看过房子,里面可没有加建啊)!
b.    房产证上写明是2007年5月25日才受理的,也就是说2007年5月25日这套房子才归陈静所有,而陈静竟然在2007年4月26日就和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签订了装修合同!伪造得也太明显了吧?

涉嫌伪证五
具体内容:赵一尘与进念设计佳园装潢装修意向书和装修装饰施工合同
a.    赵一尘的房产证上明明说的是公寓房,装修合同上竟然写着别墅房。那个小区确实是个别墅小区,但偏偏这个房子是公寓(建议进念设计佳园装潢以后再伪造合同时先去人家的房子那里看看清楚);
b.    合同上套内施工面积都没有写,算是什么合同?后面竟然还写着附有装修设计图纸(呵呵,造假的人一点儿都不敬业);
c.    合同上连工期都没有写,算是合同?造假造得太粗糙(这样造假的员工实在该被炒鱿鱼);
d.    连付款条件都不写,这也叫合同(唉,无话可说)?
e.    房产证上写明是2007年6月14日才受理的,也就是说2007年6月14日这套房子才归赵一尘所有,而赵一尘竟然在2007年4月1日就和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签订了装修合同!伪造得也太明显了吧?
f.    4月1日签的合同,愚人节啊(谢谢造假人的提醒,不然我们还真不会注意这个合同是伪造的)!

涉嫌伪证六
具体内容:委托协议及收条,进念说是与“三位临时聘用人员”签订的协议和他们领取报酬时候写的收条
a.    其中一位“临时聘用人员”金晶是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IT部的员工,这在进念设计佳园装潢自己出版的《佳园会》2007/10上有介绍;
b.    还有一位“临时聘用人员”朱荣钢也是进念设计佳园装潢“总经办”的员工,这在进念设计佳园装潢自己出版的《佳园会》2007/6上有介绍。
c.    都是在4月1日签的协议,愚人节啊(这么多的愚人节的日期让我们不怀疑都难。谢谢提醒,改天我们请这样的好心人吃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伪造证据的人员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在近日被追究刑事责任。律师提醒涉嫌伪造证据的相关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前去自首以减轻刑事处罚。

这样一个在庄严的法庭上公然大量伪造证据的公司竟然还自称“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信用等级被评定为AAA级”,真能让人吐血!!!

转自《装修血泪论坛( http://www.zhuangxiuxuelei.com )》
装修血泪 - 2008-5-11 9:55:00
当前有不少别有用心的人在网上大量散步关于“中国装修第一案”的谣言,污蔑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简称进念公司)伪造证据,竟然还说进念公司中参与伪造证据的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等,对进念公司的名誉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这里我们警告那些污蔑进念公司的装修质量和伪造证据的人员,国法无情,小心像傅某人那样吃了官司,输了房子。

至于网上传说的那些伪造证据的帖子这里一一驳斥如下:

涉嫌伪证一
具体内容:朱晓峰与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装修装饰施工合同与朱晓峰的毁约书
a.    朱晓峰的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的权利人写明是朱翌国的,而朱翌国是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高级设计师啊,有名片和进念设计佳园装潢自己出版的《佳园会》为证。进念设计佳园装潢与自己的员工签订装修合同,自己的员工又来写《毁约书》,这不是伪证是什么?【进念公司跟自己的员工签订合同怎么就不行了?法律规定公司不能与自己的员工签装修合同了吗?自己的员工写《毁约书》也很正常啊!这正说明进念是多么诚实的一个公司,连自己员工写的《毁约书》都交到法院了!】
b.    装修合同上写明总装修价款为154108元,但毁约书(告知函)上却变成了215415.00元!造假也要看看清楚啊!【人家写错了,不行吗?难道写错了几个数字还犯了死罪了?】
c.    朱翌国的这个房地产登记册上写明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只有120.84,但装修合同上却注明套内面积有120,明显是伪造(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真了不起,人家设计的装修套内面积可以等于建筑面积)!【这正说明了进念公司装修设计的高明!我们能够通过巧妙的装修设计让业主的实际套内面积等于甚至大于建筑面积,你别的装修公司能做到吗!】
d.    房产证上写明是2007年7月18日才受理的,也就是说2007年7月18日这套房子才归朱翌国和朱晓峰所有,而朱晓峰竟然在2007年6月17日就和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签订了装修合同!伪造得也太明显了吧?【人家以前的业主允许下一个业主提前装修,你管得着吗?】

涉嫌伪证二
具体内容:丁锦伟与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装修装饰施工合同、丁锦伟的毁约书和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王兴华的律师调查笔录
a.    丁锦伟的房地产登记册上写明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只有142.44,但装修合同上却注明套内面积有144,竟然大于建筑面积(我们去看过房子,里面可没有加建啊)!【这正说明了进念公司装修设计的高明!我们能够通过巧妙的装修设计让业主的实际套内面积等于甚至大于建筑面积,这说明进念公司的设计水平已经远远超过了国际先进水平!】
b.    装修合同第9页第三行竟然没有填写乙方终止合同责任方的赔偿比例(伪造得太粗糙)。【这正说明了进念公司和业主彼此绝对信任,根本不需要考虑赔偿的问题!】

涉嫌伪证三
具体内容:成勤骏与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装修装饰施工合同、成勤骏的毁约书和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王兴华的律师调查笔录
a.    成勤骏的房地产登记册上写明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只有93.61,但装修合同上却注明套内面积有94,竟然大于建筑面积(我们去看过房子,里面可没有加建啊)!【这正说明了进念公司装修设计的高明!我们能够通过巧妙的装修设计让业主的实际套内面积等于甚至大于建筑面积,这说明进念公司的设计水平已经远远超过了国际先进水平!】
b.    房产证上写明是2007年9月16日才受理的,也就是说2007年9月16日这套房子才归成勤骏所有,而成勤骏竟然在2007年8月4日就和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签订了装修合同!伪造得也太明显了吧?【人家以前的业主允许下一个业主提前装修,你管得着吗?】
c.    经查证该套房子只有1个卫生间,但装修合同上竟然写明有2个卫生间;【人家写错了,不行吗?难道写错了几个数字还犯了死罪了?再说客户只有1个卫生间我们给免费加了一个,客户高兴还来不及呢!这正说明进念公司的服务到位,一切为用户着想,根本不会考虑自己的装修成本!不像有的装修公司,赔本的生意根本不愿意做!】
d.    装修合同第3页上的发包人写成了“陈勤俊”,业主三个字的名字错了2个,业主竟然都发现不了,这个伪造太拙劣了吧(哈哈,这个业主真是宽宏大量啊)?【人家写错了,不行吗?难道写错了几个字还犯了死罪了?再说那两个字虽然写错了,但读音相同,有什么不可以?人家业主都不在乎,管你什么事啊?】

涉嫌伪证四
具体内容:陈静与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装修装饰施工合同与陈静的毁约书
a.    陈静的房地产登记册上写明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只有102.19,但装修合同上却注明套内面积有110,竟然大于建筑面积(我们去看过房子,里面可没有加建啊)!【这正说明了进念公司装修设计的高明!我们能够通过巧妙的装修设计让业主的实际套内面积等于甚至大于建筑面积,这说明进念公司的设计水平已经远远超过了国际先进水平!】
b.    房产证上写明是2007年5月25日才受理的,也就是说2007年5月25日这套房子才归陈静所有,而陈静竟然在2007年4月26日就和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签订了装修合同!伪造得也太明显了吧?【人家以前的业主允许下一个业主提前装修,你管得着吗?】

涉嫌伪证五
具体内容:赵一尘与进念设计佳园装潢装修意向书和装修装饰施工合同
a.    赵一尘的房产证上明明说的是公寓房,装修合同上竟然写着别墅房。那个小区确实是个别墅小区,但偏偏这个房子是公寓(建议进念设计佳园装潢以后再伪造合同时先去人家的房子那里看看清楚);【人家写错了,不行吗?难道写错了几个字还犯了死罪了?再说业主原来的房子是“公寓”,我们给他搞成“别墅”,他高兴还来不及呢!这充分说明了进念公司的服务周到!】
b.    合同上套内施工面积都没有写,算是什么合同?后面竟然还写着附有装修设计图纸(呵呵,造假的人一点儿都不敬业);【这正说明了进念公司和业主彼此绝对信任,根本不需要写上套内面积!进念公司是非常讲诚信的装修公司,在合同上并不需要一定写上套内面积,反正我们处处为客户着想,用户是不会吃亏的!】
c.    合同上连工期都没有写,算是合同?造假造得太粗糙(这样造假的员工实在该被炒鱿鱼);【这正说明了进念公司和业主彼此绝对信任,根本不需要写上工期,因为进念公司施工的工期总是让客户满意的!进念公司的员工都很敬业,根本不需要炒鱿鱼。】
d.    连付款条件都不写,这也叫合同(唉,无话可说)?【这正说明了进念公司和业主彼此绝对信任,根本不需要写上付款条件,进念做完了,客户肯定会付款,就是客户不付款,我们也不会去催款的,因为我们真正做到了“客户就是上帝”!】
e.    房产证上写明是2007年6月14日才受理的,也就是说2007年6月14日这套房子才归赵一尘所有,而赵一尘竟然在2007年4月1日就和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签订了装修合同!伪造得也太明显了吧?【人家以前的业主允许下一个业主提前装修,你管得着吗?】
f.    4月1日签的合同,愚人节啊(谢谢造假人的提醒,不然我们还真不会注意这个合同是伪造的)!【谁说愚人节不能签合同的?《合同法》上有规定吗?无中生有来攻击进念公司,小心法律的制裁!】

涉嫌伪证六
具体内容:委托协议及收条,进念说是与“三位临时聘用人员”签订的协议和他们领取报酬时候写的收条
a.    其中一位“临时聘用人员”金晶是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IT部的员工,这在进念设计佳园装潢自己出版的《佳园会》2007/10上有介绍;【谁说员工就不是“临时聘用人员”?哪个装修公司敢说每个员工都会在公司里干一辈子?对进念公司来说,每个员工都是“临时聘用人员”!】
b.    还有一位“临时聘用人员”朱荣钢也是进念设计佳园装潢“总经办”的员工,这在进念设计佳园装潢自己出版的《佳园会》2007/6上有介绍。【谁说员工就不是“临时聘用人员”?哪个装修公司敢说每个员工都会在公司里干一辈子?对进念公司来说,每个员工都是“临时聘用人员”!】
c.    都是在4月1日签的协议,愚人节啊(这么多的愚人节的日期让我们不怀疑都难。谢谢提醒,改天我们请这样的好心人吃饭)!【谁说愚人节不能签协议的?你请我们吃饭,我们不稀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你少吓唬人!你一个乡下人敢来上海滩撒野?】

伪造证据的人员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在近日被追究刑事责任。律师提醒涉嫌伪造证据的相关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前去自首以减轻刑事处罚。【呸!你少骗人!现在谁都知道“坦白从宽,牢底做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没人会上你的大当!】

这样一个在庄严的法庭上公然大量伪造证据的公司竟然还自称“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信用等级被评定为AAA级”,真能让人吐血!!! 【你一个乡下人还敢对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做法说三道四,是不是活腻了?】

转自《装修血泪论坛( http://www.zhuangxiuxuelei.com )》
装修血泪 - 2008-5-11 9:57:00
一个市人大代表的装修公司在装修质量有55项不合格被报纸曝光后,竟然聚众前去报社上演全武行,逼着报社进行不实报道,这个昨天发生在上海的新闻事件令报社和广大民众震惊不已!

[记者:吴索举] 在“中国装修第一案”被全国的媒体爆炒之际,上海的《新闻午报》(又简称《新报》)与DV看房网组成联合新闻调查组对“中国装修第一案”的业主和装修的住房进行了实地采访,并在2007年11月19日在《新闻午报》和DV看房网上以《装修一套住宅竟存55处缺陷—某著名装潢公司装修藏“猫腻”遭用户质疑》为题同时曝光了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进念公司)的55项不合格工程,并在DV看房网上登载了不合格工程的视频细节( http://www.dvkanfang.com/ls/index.htm )。

新闻播发后的当天下午2时左右,上海市人大代表、进念公司董事长黄振一声令下,进念公司的20多人在进念公司副总经理陈军的带领下勇猛地冲入《新闻午报》社,并迅速包围了总编办公室,多次以上海市人大代表的名义对总编以及《新闻午报》进行百般的指责和辱骂,并扬言要修理总编等《新闻午报》的诸位员工,同时,进念公司的不少人在总编的办公室外进行静坐示威。总编无奈,让自己的员工两次拨打110报警,但警察到达现场后发现是市人大代表的公司在闹事,也只能表示无能为力。

进念公司的这种文攻武卫的半暴力行为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2点,已经被折磨得筋疲力尽的总编迫于市人大代表的权势和拳头与棍棒的威力,只好屈辱地答应立即该刊发一则假新闻为进念公司消除影响,新闻的内容完全由进念公司拟定,这支隶属于市人大代表的私人部队才心满意足同时又大获全胜地凯旋而归。

转自装修血泪论坛( http://www.zhuangxiuxuele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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